我永遠都不可能成爲姚明,但那個時候我處在幻覺的狂熱之中,我覺得自己可以。
這是壹種幻覺,我常常處在這洋壹種幻覺之中, 在幻覺之中,我感覺溫暖,並且盲信,我就生活在生活之外的幻覺之中。
在幻覺之中,我會覺得我的生活不真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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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年之後,我在甲板敲鏽,太陽很烈,鏽渣伴著灰塵起伏,汗水滿臉,防鏽眼鏡上蒙了壹層霧水,視野模糊,我就沈浸在自己的幻覺之中,忘卻了時間,忘卻了艱辛。
我縱容自己沈浸在這幻覺之中,以爲這屬于自己的天才而非疾病。
我壹直都在寫作,我覺得自己能寫作的惟壹的原因只是,我能夠完全地沈浸在自己的幻覺之中。
高三第二學期只上了壹個禮拜我就休學了,從此再也沒有複學。因爲我覺得自己能寫作,而寫作比上學要高明得多。我們應該趁著年輕盡可能地去做高明的事。
我能寫作,這是當時我最後的救命稻草, 我抓了這根稻草,隨後聽天由命地聽任時間之流將我沖擊得面目全非。
幻覺使人溫暖,休學之後很多年間,我沒有寫過壹篇小說,但我覺得我能寫作,我終究能寫出自己的小說,而我所寫出的小說必將成爲經典。
休學之後我讀了很多的書,我壹直都在等待我的第壹篇小說能夠寫出來,這壹等就是五年。這象極了單相思,對于壹個女孩來說,五年之間可能發生很多事,她可以從少不更事到戀愛、從牽手到接吻、從接吻到失貞,但妳是單相思,這些和妳沒有任何的關系。那些事都發生了,妳卻不再有任何的機會。妳會感到痛,在妳的臉上會浮現奇怪的表情,但是沒有人會注意。
寫小說對于我來說就是寫作的代名詞,它是寫作惟壹的出路。出路的意思是,惟有通過它我才能成功,否則不能。若做壹件事和不能和名利扯上點關系,那麽這件事就不值得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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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小說通向名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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